處置民警在中山大橋附近將上述聚眾上訪人員及時攔阻,告知勸解其可以到信訪局合理反映問題,但該些人員情緒異常激動,根本不聽民警勸阻,執(zhí)意到市政府討要說法。為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發(fā)展造成惡劣影響,現(xiàn)場處置民警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將聚集鬧訪人員全部控制并帶離現(xiàn)場。
經查,今年7月20日,河南籍男子李某在西寺莊鄉(xiāng)某鐵礦務工期間意外身亡,賠償未達成協(xié)議。隨后,在死者大哥李某某組織下,由其親屬李某、馬某某二人打著橫幅,帶領親戚及老鄉(xiāng)40余人,從武安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前往市政府,意欲給政府施壓,以達到解決賠償?shù)哪康摹?/p>
根據(jù)其違法事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武安市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馬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其他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3名非訪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被拘留,再次為纏訪鬧訪者敲響了警鐘,任何人、任何信訪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信訪條例》,做到依法、逐級、有序。
跨越法律底線,我行我素、肆意妄為,
終將受到法律嚴懲,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