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美國三姐妹同嫁一夫的新聞吸引了各方關注,據悉這位有幸娶到三姐妹的男人是個摩門教徒,該宗教教義宣揚一夫多妻制,在美國國內也曾引發(fā)多次爭議。相對于三姐妹同嫁一夫,摩門教創(chuàng)始人曾擁有至少40名女性,其中最小的只有14歲,這一消息去年被曝光后,美國輿論為此嘩然。三姐妹同嫁一夫,按美國猶他州的法律,也僅僅只是同居合法,想要去法院同多位女性結婚是不可能的。
在摩門教的歷史中,教會支持稱為“多重婚姻”的一種形式的polygamy (復婚制度)。教會承認早期的教會成員,尤其是位高權重的領袖如斯密約瑟、楊百翰、伍惠福等人都有同時擁有超過一位以上的妻子。
2014年11月,根據《紐約時報》報道,摩門教承認其創(chuàng)始人約瑟夫·史密斯(英語:Joseph Smith Jr.,1806年-1844年)曾經擁有40多個妻子,最小的年僅14歲。這一報道引起其信徒一片嘩然!當時不少美國人抨擊其教義的“虛偽性”,人們據此可以考慮此教教徒們到底是為了享受多妻制度,還是為了信仰?既然脫離了信仰,緣何又保留信仰的婚姻制度?值得深思!
約瑟夫·史密斯死後,他曾經擁有的妻子有部份改嫁教會其他成員,或離開教會,不知所蹤?,F今居住在美國納府地區(qū)的斯密氏,都是他的后嗣。
美國三姐妹同嫁一夫,關于一夫多妻制的爭議美國猶他州曾有過先例。2013年12月,來自美國猶他州的布朗一家由于一夫多妻而被告上法庭,而法官當時當庭宣布禁止一夫多妻制是違反憲法的,隨后案件由于存在巨大爭議一直沒有做出最后審判。
據美國新聞網站“buzzfeed.com”去年8月28日報道,就在8月27日,猶他州一名聯(lián)邦法官對這一案件做出了最終判決,這不僅是布朗家族的勝利,同時也是猶他州支持一夫多妻制的開端。
據報道,在法庭上,這名來自鹽湖城的聯(lián)邦法官不僅宣布猶他州反對一夫多妻制的法律違反了憲法,同時認為布朗家族的權利受到了侵犯,應予以賠償。這個判決也意味著猶他州一夫多妻制合法的時代正式到來。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每個人都能去法院同多名伴侶結婚,這種一夫多妻制僅限于同居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