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3時許,方師傅在成都五桂橋汽車總站接到了一位女乘客,對方說要到重慶,但是沒帶身份證,買不了動車票,只能打車。“從成都到重慶300多公里,加上過路費和返程費用,商量的價錢是1100元,她也同意了。”
因為自己身上也沒帶太多錢,過第一個收費站時方師傅和女乘客商量,能不能先付一半的路費?但對方堅持要到了地方再給路費,不然不安全。過第二個收費站時,方師傅又提了一次,“她還是說到了住的地方再給錢,我也沒想那么多。畢竟一個女孩子在路上,多小心也是正確的。”一路上方師傅都在和女乘客聊天,覺得對方不管是看上去,還是談吐,都沒什么問題,“反正不像是不給路費那種人。
當(dāng)天晚上8時許,方師傅開了四五個小時車,終于把女乘客送到了重慶的住處。他沒想到,反轉(zhuǎn)從這里開始了:到了后,女乘客告訴方師傅自己沒有錢,要打朋友的電話借錢。“她連續(xù)打了三個電話,又說她朋友都在外地,不在沙坪壩,沒借到錢。”
方師傅這時才感覺上當(dāng)了,立馬就想報警。女乘客趕緊攔住他,讓他一起到家里去找鄰居借錢。好心的方師傅和女乘客一起去了,豈料鄰居表示自己身上沒那么多的錢,只能借500元。女乘客把這500元轉(zhuǎn)交給方師傅,說:“算了嘛,我也沒錢了,你就打個折。”聞言,方師傅沒有再猶豫,立即報了警。
沙區(qū)110快處隊民警趕到后,將雙方帶到了沙坪壩派出所。30歲的女乘客林女士稱,自己去坐朋友的車去成都辦事,本來就是去借錢的,所以沒帶多少錢,結(jié)果朋友沒找到,錢也用完了。由于沒帶身份證,林女士考慮打車回重慶,一來不用檢查身份證,二來回重慶可以借到錢。
隨后,經(jīng)過調(diào)解,方師傅同意讓對方寫一張欠條,留下了手機號碼、地址、卡號。因為第二天要交車,方師傅連夜又趕回了成都。截至記者發(fā)稿前,方師傅仍然沒有收到剩下的路費。
42歲的方師傅是成都的一名出租車司機,開出租已有15年了,本以為自己什么人都見過,最近遇到一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