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幾個大老板打麻將,半年內(nèi)5人輸了1.25億,后在房間內(nèi)發(fā)現(xiàn)作弊設備,所有的懷疑都指向了贏家張永明。深圳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張永明無期徒刑。近日,張永明已上訴至廣東高院。
一審認定:暗中操控詐騙1.25億
據(jù)悉,張永明曾因犯非法運輸槍支罪獲刑11年,2001年刑滿釋放,案發(fā)前是深圳的一名老板,身家頗豐。深圳中院一審認定,2013年7月,被害人許某忠租用了深圳福田區(qū)香蜜湖高爾夫練習中心某房。后許某忠等人和張永明及周偉添(張的司機,另案處理)多次在該房間打麻將。
法院還認定,2013年年底,張永明讓其司機陳炳輝(在逃)去找打麻將會作弊的人,陳炳輝找到了林徐慶,林徐慶又找到巫軍(另案處理),巫軍便叫梁志強、梁廣理一起到深圳。巫軍和林徐慶到廣州購買了打麻將作弊的設備后,陳炳輝和林徐慶帶著梁志強、梁廣理到練習中心某房,由梁志強、梁廣理將針孔攝像頭、發(fā)射器等作弊設備安裝在房間的天花板上,并將4個麻將感應器裝在麻將機里,然后去到附近租用的一間房內(nèi),將接收信號的設備安裝好。在張永明等人打麻將過程中,由陳炳輝等人在后臺分析,通過通訊設備告知張永明或周偉添該怎么出牌。
2014年5月14日,許某忠等人因經(jīng)常大量輸錢起疑,才發(fā)現(xiàn)天花板上有攝像頭,于是將其角度弄偏。幾日后一個凌晨,陳炳輝帶著梁志強、梁廣理去房間修設備時被發(fā)現(xiàn),由此敗露。經(jīng)查,自2013年年底至2014年5月14日,張永明等人通過打麻將作弊方式共贏了許某忠等5人共計1.25億余元(轉賬方式)。
不服上訴:被告堅稱未參與打麻將
深圳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張永明無期徒刑。張永明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了上訴,目前該案二審尚未開庭。
據(jù)了解,該案一審階段,周偉添否認是張永明的司機,而張永明則堅稱自己并不認識陳炳輝、林徐慶,也沒有參與打麻將,并稱他曾與輸家有多次借貸關系。
深圳中院則認為,除梁志強、梁廣理的指認外,林徐慶在歸案第一時間對張永明進行指認,巫軍在歸案后也對張永明進行指認。司法會計鑒定意見則顯示,從張永明控制的賬戶里,流出一小部分資金到陳炳輝、林徐慶、梁志強等人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