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匯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富二代因早戀引發(fā)的血案,傷人少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少年父母被判賠償傷者50萬余元。
生于1996年的許天寶家境富裕,是個富二代。天寶很早就交上了女朋友,但兩人常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吵吵鬧鬧。2013年,17歲的天寶再次與女朋友發(fā)生糾紛,女友負氣甩身離開后打車離去。天寶氣不過,回頭發(fā)動其父的寶馬車追逐阻攔女友搭乘的出租車。
天寶在追逐女友的過程中將出租車司機趙友順開的車逼停并將車玻璃踢碎,趙師傅下車理論,火上遭澆油的天寶一下子便怒了起來,握起的拳頭掄向已年過花甲的趙師傅。趙師傅受傷住進醫(yī)院,急診科進行開顱手術。經鑒定,趙師傅構成重傷,屬十級傷殘;左側眼眶內側壁骨折,構成輕微傷;同時趙師傅被打致輕度智力缺損,人格改變,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已構成七級傷殘。
2014年9月,閘北區(qū)法院對此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許天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天寶及其父母依法賠償趙師傅各類人身傷害損失434003.06元。天寶不服提出上訴,二中院駁回上訴。
趙師傅康復后,關于后期治療費用和康復費用與天寶父母沒有達成共識,于是將天寶父母告上徐匯法院,要求賠償原告門急診醫(yī)療費等共計23萬余元。徐匯法院審理認為,趙師傅的后續(xù)治療和康復費用都源于天寶所致,作為天寶的法定監(jiān)護人,其父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天寶父母賠償趙師傅各項后續(xù)康復費用合計810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