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他們要非法拘禁我,要搶我手機。
男子:她一個人要跑掉。
女子:那是因為路人看不下去了,才幫了我(報警)。
求救女子名叫吳佳(化名),江西撫州人,今年只有17歲。她說,要拘禁她的,就是旁邊這名黑衣男子黃成(化名)。
警察:你14歲就跟著他是吧?
女子:但是我那個時候不是自愿的。
警察:你們結婚了吧?
男子:沒有。
警察:沒有結婚你憑什么帶她(走)。
男子:雙方家長見面同意了的。
女子:他和我家人說了。
警察:那是另外一回事。你叫她父母來接她都可以,你沒有任何權利(帶她走)。
黃成告訴民警,他和吳佳14歲就有了婚約,當時他們家還給了對方十萬塊錢的禮金?,F(xiàn)在,兩個人的孩子都已經(jīng)快三歲了,但吳佳自從來南昌打工后,似乎就不想再回這個家了。
男子:我打她電話,她把我拉黑名單;發(fā)她微信,把我拉黑名單。
警察:就是說這個事情,你光跑是沒有用的,畢竟你們還生了小孩。
女子:我想要和平分手。
尋找女友多日,最后換來的卻是“分手”二字,心灰意冷的黃成十分沮喪。
警察:你現(xiàn)在可以走,但是有一點,你一定要你大人跟人家父親聯(lián)系。你們之間禮金的問題,可以到法院通過正當?shù)姆汕澜鉀Q,你這樣躲不是辦法。
在民警的調(diào)解下,雙方都同意坐下來好好談談。都市頻道記者報道。
看來,這一段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所謂“婚約”,并不能讓二人繼續(xù)走下去了。只希望雙方家長能夠妥善處理,千萬別讓孩子,成了無辜的受害者。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知法、懂法,別讓這種落后、荒唐的所謂“婚約”,帶給下一代更多的遺憾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