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石家莊市檢察院指控,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邊飛在魏縣、永年縣、大名縣擔任縣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調整、項目協(xié)調審批、工程承攬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包括人民幣、外幣、黃金、房產(chǎn)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929萬余元。另有價值人民幣4193萬余元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來源。邊飛在任永年縣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擅自返還部分土地出讓金,致使766萬余元國家財產(chǎn)流失。石家莊市檢察院指控邊飛構成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濫用職權罪。
案件將擇期宣判。
[邯鄲新聞]10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大名縣委原書記邊飛(副廳級)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