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邯鄲電 (記者 王天譯) 先是在第一次司法拍賣當日,將2.2億元的土地以0.4億元的價格賣給關聯公司阻撓拍賣,后在第二次司法拍賣的前一個工作日,由地方法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申請,拍賣再次終止。經會計公司審計發(fā)現,河北省邯鄲市華信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公司)在申請破產前一年內,新增債務近10億元,通過注冊82家關聯公司,不僅法人和股東相互交叉,而且大額資金隨意往來。日前,該公司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邯鄲中院)申請的負債達34.6億元破產重整一案,被眾多債權人質疑“假破產”,而這些債務中,涉及多家銀行的國有資產就達12億元。
接連“流產”的司法拍賣
據債權人袁平年介紹,2016年,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華信地產償還他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邯鄲市華信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實業(yè))及王富信個人承擔相應連帶擔保責任。其后,華信地產及華信實業(yè)、王富信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袁平年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
2018年年初,由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的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在執(zhí)行此案過程中,查封了華信地產位于衡水市一塊政府轉讓價格為2.2億元的住宅用地,并發(fā)出公告,于2018年7月26日在網上公開司法拍賣。
袁平年稱,在拍賣前,法院多次找到華信地產,但對方拒不配合。一直到26日拍賣當日,邯鄲市華信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突然拿出一紙合同,稱該地塊已被華信地產以0.4億元的價格受讓,以此為由提出執(zhí)行異議。
袁平年對此表示質疑,“兩家公司的法人以前都是王帥,現在又同是王運海,市價兩個多億的地塊,4000萬就賣了出去,這種交易行為怎么可能存在?”
這份執(zhí)行異議隨后被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駁回,并重新公示,定于2018年9月10日第二次在網上進行公開拍賣。而在拍賣的前一個工作日,邯鄲中院向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發(fā)出了裁定受理華信地產破產重整申請的通知,拍賣第二次被叫停。
衡水市國土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上,顯示地塊出讓價格為2.2億余元 王天譯 攝
記者隨后從石家莊市鐵路運輸法院獲悉,邯鄲市華信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執(zhí)行異議確已被該院駁回,目前,針對華信地產的執(zhí)行案尚未執(zhí)結。
記者在《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冀04破申8號民事裁定書》上看到,華信地產的破產重整申請由該公司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分行共同提交。華信地產在申請中稱,其公司總資產約26.2億元,負債總額約34.6億元。
幾經變更的關聯公司
工商信息顯示,華信地產注冊地為邯鄲市邯山區(qū)華信路58號,同在該地址注冊的還有華信實業(yè)、邯鄲市華信運輸物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
記者通過“天眼查”發(fā)現,華信地產投資人及法人歷經變遷,王富信、王帥(王富信之子)等人都曾在該公司擔任股東或法人。2018年7月30日,華信地產法人變更為王運海,而在半年之前,王運海已變更為華信實業(yè)及邯鄲市華信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法人。
袁平年稱,無論是華信地產還是華信實業(yè),都是由以王富信及其親屬為核心注冊成立的家族企業(yè)。
在袁平年提供的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相關執(zhí)行材料顯示,2016年,華信地產全資子公司張家口正道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在張家口市一項目中,由華信實業(yè)等三家公司注資1.145億元,后該項目擱淺,上述注資卻轉移到了未參與該項目的另一家公司,“經法院調查,這筆資金又經過近百次轉款,最終到了王富信親屬、公司員工以及關聯企業(yè)名下。”
債權人王剛說,今年一月份,他拿到了華信地產破產重整管理人委托河北圣諾會計師事務所調查整理的《邯鄲市華信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破產重整財務清算專項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隨后,他委托注冊會計師對這份報告進行了梳理。
“經過梳理發(fā)現,不僅王帥等企業(yè)控制人個人資金和企業(yè)資金混用,華信地產更是在申請破產前一年內新增債務近10億元。”朱輝說,通過統計《報告》中已經確認的關聯企業(yè)及工商信息可查詢到的關聯企業(yè),他發(fā)現與華信地產及王富信、王帥等人相關的企業(yè)多達82家。
“華信地產為其它關聯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把資金轉移到其它公司,自己承擔債務,申請破產,這不就是在借著破產逃避債務嗎?”袁平年質疑道。
12億國有資產或將流失
在上述《報告》中記者看到,華信地產的負債主要分為三部分,分別是銀行貸款、個人大額借款及民間小額借款三部分。其中,僅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就涉及中信銀行邯鄲分行、邯鄲銀行等12家,金額12億多元。中信銀行邯鄲分行所涉金額最多,高達5.8億余元。
丁梅的代理律師、河北萬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聚強認為,依照《報告》內容及華信地產多家關聯公司高度混同的事實,華信地產破產重整案存在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的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法院應裁定駁回其破產申請。
“如果此案無法得到糾正,那么不僅眾多個人債權人將蒙受損失,十多億元的國有資產也或將面臨流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張青彬說,他本人也在通過人大代表的途徑向上級部門反映此事。
就債權人質疑華信地產虛假破產一事,記者撥通了王富信的電話,王富信以在市委辦事為由,稱改日與記者聯系。
記者隨后來到華信路58號,樓內員工告訴記者,華信實業(yè)和華信地產不在一起辦公,對華信地產的辦公地“不清楚”,也不知道兩公司的共同法人王運海在哪。截止到記者發(fā)稿時,仍未能與相關當事人取得聯系。
多位債權人表示,就華信地產涉嫌虛假破產一事,他們從邯鄲中院裁定受理華信地產破產重整公告發(fā)布起,就多次向該院主要領導和審判長反映,但直到目前,該破產重整案仍在正常進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