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4月23日,河北省新聞道德委員會和河北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召開打擊新聞敲詐典型案例通報評議會上,通報評議了3起新聞敲詐典型案例。
一、馬雪鵬等人假冒記者涉嫌敲詐勒索案。2013年11月,根據有關線索,石家莊市掃黃辦協(xié)調石家莊市彭后街派出所破獲了一起假冒記者身份、涉嫌敲詐勒索的9人犯罪團伙。經調查,2013年9月以來,馬雪鵬等人私自制作“調查證”、“記者證”等采訪證件,冒充“中國社會新聞調查中心河北站”站長、調查員及河北電視臺記者。他們在石家莊、保定、衡水等地,對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等熱點問題,以采訪曝光名義進行敲詐勒索,共獲取贓款5萬余元。根據上述情況,石家莊市已成立“馬雪鵬等人假冒記者敲詐案”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此案。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馬雪鵬及劉某某、馮某某、蘇某某等4人。其中,馬雪鵬被批捕,其余3人取保候審。目前,石家莊市公安機關正在對其他5名涉案在逃人員實施網上追逃。
二、李懷軍假冒記者涉嫌詐騙案。2013年10月24日,曲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李懷軍涉嫌詐騙。經公安部門調查,2013年7月至9月間,涉案嫌疑人李懷軍自稱“中國政務監(jiān)督網”記者,以能幫助解決上訪問題為由,先后向曲陽縣北固張村村民郭某、孫某、鄭某索要現(xiàn)金8600元。經調查,李懷軍,男,邯鄲市館陶縣人,冒充“中國政務監(jiān)督網”正式記者身份,以收受錢財為目的,涉嫌詐騙犯罪。經曲陽縣檢察院批準,2013年11月8日,曲陽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懷軍執(zhí)行逮捕。2014年4月3日,曲陽縣法院對李懷軍涉嫌詐騙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三、姚易貴等人假冒記者涉嫌詐騙案。2014年1月6日,衡水市桃城區(qū)韓某到桃城區(qū)和平路刑警隊報案稱:2009年9月,韓某的房子被開發(fā)商強拆,后在本村陰某介紹下,韓某在北京見到了自稱是“中國法治新聞社”記者的姚易貴及姚某、曾某某三人。姚易貴等人以為韓某申冤、爭取更多拆遷補償款、辦事情需要花錢為由,先后幾次向韓某詐騙現(xiàn)金共計35萬余元(已退還韓某7萬元)。接警后,桃城區(qū)公安分局和平路刑警隊立即展開偵查,在經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中國法治新聞社”為假媒體機構、姚易貴等三人為假記者后,立即追捕犯罪嫌疑人,現(xiàn)已從湖南衡陽將姚易貴抓獲。姚易貴對伙同姚某、曾某某對韓某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4年3月19日,經衡水市桃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犯罪嫌疑人姚易貴被桃城區(qū)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追捕中。
通報評議會上,省新聞道德委委員和省直主要媒體代表先后對典型案例進行評議。他們認為,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既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實際行動,也是為建設“三個河北”,推動科學發(fā)展、綠色崛起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的重大舉措。河北省有關部門對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工作高度重視,動作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這僅僅是一個良好開始。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行動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既需要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從行業(yè)管理的源頭加以治理,也需探索聯(lián)合執(zhí)法等更多新辦法、新手段。
自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按照中宣部統(tǒng)一部署,河北省迅速安排部署,召開全省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協(xié)調會議,制發(fā)《河北省深入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方案》,扎實推進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建立了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省“掃黃打非”辦、省記協(xié)和省公安廳等十個部門參加的聯(lián)席會議制度。建立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信息共享和聯(lián)動機制,形成了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合力,有效震懾了違規(guī)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