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駕校教練車交通安全整治達到預期效果,作為駕校監(jiān)管部門,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隊成立了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息渤掛帥,車管、秩序、宣教等部門協(xié)調(diào)聯(lián)動的整治專班,將整治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qū)交警大隊,同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形成了“大隊地毯式清查、支隊無縫隙督導、社會全天候監(jiān)督”的駕校教練車大整治機制。
行動中,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隊主動配合駕校主管單位——交通部門,將“駕校代刷學時、在未備案路段上路訓練、在未核定教練場外訓練、非教練員和非教練車從事駕駛人培訓”四類突出違法違規(guī)行為作為重點,出臺了《駕校教練車及教練員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實行教練路線備案制、教練員準入制,為正規(guī)駕校、教練員核發(fā)《駕校教練車道路訓練卡》和教練員上崗證,明確要求教練車在進行實際道路駕駛教練時,必須隨車攜帶《駕校教練車道路訓練卡》、行駛證、保險單,教練員配帶上崗證、攜帶駕駛證,并嚴格控制教練車乘坐學員人數(shù)。
同時,交管部門將教練車納入日常勤務檢查,對全市所有駕駛訓練場展開無縫隙、不間斷巡查。對正規(guī)教練場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限期整改,對沒有備案的教練場,堅決取締。對存在“未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上路學習駕駛”等13類違法行為的,依法頂格處罰。對駕校及其教練員存在“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接受黑駕校、黑練車點、黑教練車掛靠”等六種違法行為的,依法停止其受理報名業(yè)務,并通報其交通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家駕校因代刷學時、黑教練車掛靠、在未核定教練場外訓練等違法行為,被停止其受理報名業(yè)務。不僅如此,針對教練場突破“電子圍欄”限制,學時造假問題突出問題,支隊強化科技監(jiān)管,引入人臉識別驗證、互聯(lián)網(wǎng)在線自學、車速+里程+GPS信息+照片動態(tài)加密+車牌號+時間集中采集等技術,推動計時培訓平臺和終端設備的迭代升級,從而使學時判定更加精準,構建起代刷學時、練車黑點源頭防火墻。
據(jù)悉,駕校教練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將持續(xù)到今年5月底。衡水交警也在此向社會承諾,如若您知曉有關黑駕校、黑教練車的相關線索,請致電0318-2360525或致信衡水交警官方微信“衡水交警微發(fā)布”進行舉報,衡水交警將積極會同交通部門,在職責權限內(nèi),對駕校違法違規(guī)問題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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