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7年6月5日,灤南縣供銷社退休職工王淑艷以給灤南縣紀委第四監(jiān)督室主任、縣委第四巡察組組長孫林“接風”為由,邀請孫林及灤南縣紀委常委張會玲,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主任科員王仲存,縣財政局主任科員李春彬,縣公安局主任科員劉寶靜,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第二分局灤南大隊正科級干部劉曉紅等人一起吃飯。孫林應王淑艷請求,邀請灤南縣紀委副書記鄧春健,縣紀委第一監(jiān)督室主任、縣委第一巡察組組長于海龍,縣紀委副科級紀檢員畢廣忠、郭永華一起參加。當晚,上述人員一同到王淑艷先行選定的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聚餐飲酒。
上述10名黨員干部在隱蔽場所接受宴請,違反黨的紀律規(guī)矩,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灤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劉國中抓班子、帶隊伍不力,對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紀檢干部執(zhí)紀違紀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經唐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國中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鄧春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灤南縣紀委副書記職務;分別給予張會玲、孫林、于海龍、王仲存、劉寶靜、李春彬、劉曉紅、畢廣忠、郭永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人員分別自行承擔餐費。
通報指出,上述10名黨員干部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顧,在省委巡視組對該地巡視期間,仍頂風違紀,特別是其中6名紀檢監(jiān)察干部和巡察干部,本應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卻明知故犯,執(zhí)紀違紀,性質惡劣。劉國中作為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沒有擔負起對所屬紀檢監(jiān)察干部管理教育監(jiān)督的主體責任,對本地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監(jiān)督責任缺失,被嚴肅問責,教訓十分深刻。
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要堅定不移地向黨中央看齊,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確保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河北落地生根。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把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全省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堅持抓早抓小,標本兼治,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要對自身的監(jiān)督更加嚴格,執(zhí)行紀律更加剛性,堅決防止“燈下黑”。
通報強調,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落實《準則》和《條例》,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特別是廣大紀檢監(jiān)察干部和巡視巡察干部,要自覺把自己擺進去,挺紀在前,敬畏法紀,慎微慎獨,爭做忠誠干凈擔當?shù)狞h員干部,向黨的十九大交上優(yōu)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