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獲得的拘留決定書顯示,唐山中院稱,他們在執(zhí)行趙香斌申請黃淑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查明,被執(zhí)行人黃淑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依據(jù)民訴法規(guī)定,決定對黃淑芬拘留15日。這一決定作出的時間是11月24日。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2015年10月,騎著車子的趙香斌跟開車的黃淑芬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隨后趙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經過兩個多月的輾轉治療,趙香斌狀態(tài)穩(wěn)定下來,但仍舊是“重度昏迷”的植物人狀態(tài)。幾次手術和治療,耗費巨大,趙的兒子趙勇賣掉房子給父親治病。
2015年11月,趙勇一家對肇事司機黃淑芬提起訴訟。2017年4月,唐山市豐潤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6月8日作出判決:被告黃淑芬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趙勇的父親承擔次要責任。被告黃淑芬賠償原告趙香斌交通事故各項損失約93.6萬元,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需賠償余下的86萬元。
上述判決還提到,這筆錢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不過趙勇多次找黃淑芬要錢,一直未拿到這筆錢。無奈之下,11月22日,他在自己的微博上以“久等了!請看什么是教科書式的耍賴!”為題,視頻曝光黃淑芬。
在上述視頻中,被趙勇稱系黃淑芬的人在電話錄音中稱,“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
據(jù)《新京報》曝光的趙勇找黃淑芬要錢視頻還顯示,黃稱“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但我還得還貸款。”黃還稱,“法院判幾年也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
視頻曝光后,黃淑芬給趙勇打來電話,稱會先支付他二十萬元,條件是“見面商量”。對于黃淑芬的承諾,趙勇在實名認證的微博中稱,他已經不再信任,“我只有兩個要求,履行判決,真誠道歉。”
黃淑芬系平安人壽唐山中心支公司的保險代理人。11月24日,她所在的公司作出說明表示,積極配合唐山中院執(zhí)行“凍結該代理人的傭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要求。該公司也已對黃淑芬送達督促函,敦促其立即依照法院生效判決積極履行相關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