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魏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劉某濤、劉某江、劉某紅等5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及其3名同案犯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一案。魏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8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魏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以來,被告人劉某濤糾集本家族人員劉某江、劉某紅、劉某興等人,依仗家族人多勢眾,在某項目建設過程中以暴力和軟暴力手段隨意毆打恐嚇他人、阻撓施工、攔截料車、強占房屋,高價壟斷供應建筑材料,強行索要工資,對項目建設抽成,實施了一系列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劉某濤為首,以被告人劉某江、劉某紅等4人為積極參與者的家族惡勢力。該家族惡勢力在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共實施刑事案件7起,致使該項目多次停工,給開發(fā)及建筑公司造成嚴重經(jīng)濟損失,破壞了當?shù)氐纳a(chǎn)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8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辯論意見后,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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