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吸取教訓、深刻反思
但有些人偏偏不知悔改
交警蜀黍中秋期間查獲了一起
酒駕后又醉駕的案例
9月11日晚,武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轄區(qū)開展夜查行動中,當場查獲一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9月11日23時56分許,武安交警大隊康二城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新華大街與中興路交叉口進行夜查行動,在對一輛小型汽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濃濃的酒氣,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31mg/100ml,因涉嫌醉酒駕駛,民警將其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
經(jīng)詢問得知,駕駛人當晚和六個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想著離家沒多遠,于是心存僥幸駕車回家,沒成想被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查詢,該駕駛人2020年就因酒駕被查處過,如今不思悔改,再次冒險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駕駛人血檢結果為146.1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民警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