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武平9月18日電 (陳立烽李思福)福建省武平縣的李某貴,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在取保候?qū)徠陂g,不思悔改,竟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
武平縣人民法院18日披露,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依法撤銷被告人李某貴前罪緩刑,并實行數(shù)罪并罰,判處其拘役二個月十日,并處罰金三千元。
2020年7月10日20時許,被告人李某貴在被吊銷摩托車駕駛資格證且處于取保候?qū)徠陂g的情況下,又酒后駕駛二輪燃油車(經(jīng)鑒定系機動車),行至武平縣平川街道某小區(qū)門口路段時,被在此執(zhí)勤的民警現(xiàn)場查獲。
經(jīng)鑒定,被告人李某貴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為82.23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
另查明,2020年5月21日,被告人李某貴醉酒駕駛助力車(經(jīng)鑒定系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被查獲,同月25日被取保候?qū)彙M?月29日,武平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貴拘役一個月十日,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貴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結(jié)合被告人無摩托車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具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取保候?qū)?rdquo;是一種強制措施,不要以為被“取保”就萬事大吉了,此時案件并未終結(jié),還需“候?qū)?rdquo;,被取保候?qū)徣瞬豢尚拇鎯e幸,應(yīng)時刻警醒自己,自覺遵紀(jì)守法,莫要以自由為代價去觸犯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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