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8時許,防控大隊馬莊警務站民警在西環(huán)路段執(zhí)勤時,一輛緩慢行駛的黑色大眾車前牌照引起了民警的關注。當時該輛大眾車的牌照邊緣有點異樣反光,于是民警第一時間將車輛攔停,仔細一看,這輛冀D牌照的車牌照位置看起來特別厚,牌照的上邊緣用透明膠帶貼住。
經過民警調查,上層粘的冀DPV3**牌照屬于其他車輛,該車的真實牌照是冀D698**。司機看到自己的“把戲”沒能瞞過民警,也主動承認了自己使用其他車輛的牌照遮擋住自己的車牌:“這是我下雨的時候撿的,就想著開車在外,萬一有個啥違法,如果把自己的牌照擋住了,不就能逃開檢查了么?”
不僅如此這名駕駛人還是無證駕駛,經過身份核查該駕駛人從未取得駕駛證就大膽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該男子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民警依法將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罰款;無證駕駛民警將對其進行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