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18時05分許,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二大隊中柳林警務站接警稱,美樂城一樓商鋪貨物被盜。接警后,中柳林警務站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了解,店內的一名顧客趁人不注意,將店內物品偷竊后迅速離開。半個小時之后,店內工作人員才發(fā)現物品丟失。民警迅速調取了公共場所視頻資源,初步確定嫌疑人的體貌特征之后,又增派兩名警力,在美樂城附近逐一摸排找尋,最終在一超市內將嫌疑人抓獲,該嫌疑人對于偷竊物品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二
3月18日9時,一名女士來叢臺一大隊龍湖警務站辦理身份證,她報警稱:孩子的電動車于3月12日14時30分左右停放到滏陽公園東門對面,3月12日17時發(fā)現丟失。龍湖警務站民警通過公共場所視頻資源追蹤發(fā)現3月12日14時44分,一騎電動車男子經過被盜電動車,見其沒鎖,將自己的電動車停放到附近小區(qū)內,后步行至被盜電動車旁將其騎走,至某小區(qū)將電動車停放在小區(qū)后離開。民警通過嫌疑人軌跡發(fā)現嫌疑人居住在該小區(qū)內,經細致摸排,進一步發(fā)現被盜電動車和嫌疑人當天所騎的電動車都停放在某單元樓下,于是民警在附近進行蹲守。3月18日16時15分,嫌疑人下樓時,民警當場將嫌疑人控制,并追回被盜電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