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復興分局勝利橋派出所在工作中發(fā)現,在叢臺區(qū)活動的董某某為謀取利益,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給他人并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轉賬操作,涉案資金流水達30余萬元。3月30日上午,民警將董某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訊問,董某某對使用銀行卡幫助他人轉賬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交代,2021年8月,董某某在手機上偶然發(fā)現一個刷單的兼職廣告,然后他便主動聯(lián)系對方詢問具體怎么操作,得知只需銀行賬戶,把錢轉入指定賬號即可獲取一定的好處費。隨后董某某利用銀行卡幫助對方完成14筆交易,涉及流水3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