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頭金不換
但偏偏有人執(zhí)迷不悟
有多次盜竊前科
卻仍不思悔改
1月19日9點45分,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接市局指揮中心派警:在新世紀廣場有人報警稱電動自行車被盜,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經了解,報警人馮女士于1月18日15時左右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到新世紀門口的便道上,19日早上發(fā)現車輛被盜立即報案。
民警得知情況后,迅速開展調查。通過查看附近的公共視頻,民警發(fā)現在1月18日18時40分,一名背著雙肩包的男子將電動自行車盜走。通過調查發(fā)現該男子在南堡村附近,因附近都是民宅村落,很難鎖定其蹤跡。民警轉換思路,與支隊指揮中心密切協助,發(fā)現了該盜竊嫌疑人的軌跡。經梳理發(fā)現,該嫌疑人居無定所,每天都流竄于各商場內,于是民警便對市內幾個重點商場進行布控。
1月23日15點24分,布控民警在國風商場發(fā)現了該嫌疑人的蹤跡,立即將其當場抓獲。
經詢問,該嫌疑人盧某某,34歲,有多次盜竊前科。盧某某對1月18日在新世紀廣場盜竊電動自行車的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車輛已經賣到某廢品站。同時還交代在1月23日凌晨,又盜竊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并賣掉。民警找到了收贓人王某,將被盜的兩輛電動自行車追回。
目前,盜竊嫌疑人盧某某和收贓人王某以及兩輛被盜電動自行車已移交至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1月20日下午,邯鄲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接群眾報警稱,電動自行車停放在邯山區(qū)南環(huán)路某小區(qū)樓下,車上的電瓶被盜。
民警立即調取案發(fā)周邊公共視頻監(jiān)控,很快發(fā)現有一名帶棉帽口罩的中年男子,于20日7時20分,將報警人電動自行車電瓶盜走。經研判確認,該男子體貌特征與曾經打擊處理過的常某某十分相似。民警立即行動,對常某某的住所進行蹲守。
1月21日10時,民警終于發(fā)現了常某某行跡。民警迅速行動,將其抓獲。隨后,在常某某家中一垃圾箱內發(fā)現四塊被盜電動自行車電瓶,另發(fā)現三輛被盜電動自行車以及作案工具。
隨后,民警將嫌疑人常某某以及被盜電動自行車、被盜電瓶一并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審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盡管被打擊過多次
卻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邯鄲交巡警提醒
日常生活中應該如何避免被盜呢?
一起來做好這些防范措施吧!
01
存放好車輛信息
市民在正規(guī)的電動自行車點購車后,要對車輛的車架號、電機號等基本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存放好車輛的購買收據,這些信息能作為警方破案的有效線索,同時也便于警方在追回失竊車輛后,快速核實失主信息。
02
選擇優(yōu)質的車鎖
到正規(guī)鎖具店購買合格的、質量好的抗液壓鉗鎖具,小偷在偷竊時往往習慣“速戰(zhàn)速決”,輕易打開的鎖會是他們的首選目標。
03
停在有人看管的區(qū)域
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越是偏僻的地方,越容易遭竊,所以盡量把車停在有監(jiān)控,或者有人看管的停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