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武市監(jiān)罰決字﹝2023﹞00004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的蜂窩煤進行抽樣檢測,2022年12月22日收到我局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驗所出具的檢驗結果,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處理決定:1.暫扣不合格蜂窩煤共計5噸,依法交予武安市科技和工業(yè)信息化局。2.罰款1296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2/05
據公開信息顯示,武安市孟娟煤球廠負責人:韓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大同鎮(zhèn),經營范圍:蜂窩煤加工。(不得從事本市產業(yè)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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