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建管﹞罰字﹝2023﹞第﹝004﹞號
處理依據:《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十一條、十二條,《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四十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1、鉤機土方施工未濕法作業(yè);2、部分裸露地面未苫蓋的違法行為。
處理決定:罰款3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2/9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朗德建筑勞務分包有限公司負責人:馬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qū),經營范圍:建筑勞務分包;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房屋拆除服務(不含爆破作業(yè));環(huán)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筑機械租賃;地質災害治理服務;土地整理、復墾;標識牌、標線的制作及施工;廣告設計、制作及代理發(fā)布;門窗加工(限分支機構經營)、及安裝;城市垃圾清運服務;保潔服務;機械設備、租賃及維修;普通貨物道路運輸;五金產品、機械配件、建材、日用雜貨的;工程技術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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