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魏消行罰決字﹝2023﹞第0018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處理決定:罰款1.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5/18
據公開信息顯示,魏縣魏州冀南醫(yī)院負責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魏縣,經營范圍:預防保健科、內科、外科、婦產科、婦科專業(yè)、兒科、皮膚科、急診醫(yī)學科、康復醫(yī)學科、醫(yī)學檢驗科、醫(yī)學影像科、X線診斷專業(yè)、超聲診斷專業(yè)、心電診斷專業(yè)、中醫(y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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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